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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注册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答:由公民个人占有生产资料,主要依靠自己或家庭成员的劳动,从事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或劳务服务,劳动所得归个体经营者所有的经济组织。

公司和个体户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组织形式不同,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体户不是企业法人;二是投资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体户经营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三是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司设立的依据是《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而个体户设立依据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答:(1)设立登记的依据不同。前者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后者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法律性质不同。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团体法人,因此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个自然人所有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即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 (3)注册资金要求不同。前者有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后者对注册资金没有限制,自行填报; (4)企业名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前者则可以。(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形式是投资人所承担的风险只限于所投资的那一部分,不涉及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因为投资人的投资部分和其他个人财产是可以分离的。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其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其责任形式上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作为债务人,要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其所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是否承担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的不同)


企业的经营范围与企业的名称有什么联系?
答: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能否同时担任其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可以。


港澳个体户能否与境内自然人一起投资设立公司?
答:港澳个体户可以作为股东设立公司,公司为内资公司。


未成年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股东?
答:未成年人可以登记作为公司股东,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
 
企业名称前冠“广东省”字样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冠省名:(1)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2)被国家或省的商标管理部门评为驰(知)名商标的商标持有企业;(3)列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开发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的;(4)连续两年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5)开发的新产品经省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属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直接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初审业务在市民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可以注明几个企业的名称?
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以下行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记载企业名称简称:金融业(含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典当行)、餐饮业;酒店;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已取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企业名称简称由字号+行业用语组成。
 
公司名称中能否使用“集团”字样?
答:没有成立企业集团的,不能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有成立企业集团的,可以在母公司的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需符合以下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以上;(2)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3)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以上。

申请不使用行业用语的名称,或者使用“实业”、“发展”等作为行业用语的名称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应符合该字号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的要求。(取消了需达到注册资本5000万,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条件。)
 
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几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答: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多长时间内不得变更?
答: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变更。

个体工商户设立后多久可以更改名称?
答:无限制规定。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答: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只能由一人担任,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答: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新政策能否用于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按原来的实缴制,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香港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能否在深圳设立代表处?
答:不可以,需成立满两年以上。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企业名称中,哪些行业不能使用?
答:以下行业暂不予核准:(1)讨债;(2)私人侦探;(3)武器及仿真武器;(4)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等;(5)社会人文科学研究、国家战略研究;(6)收养服务;(7)幼儿早期教育。
 
中外合资的中方是否可以是国内自然人?
答:不可以是自然人,要求中方投资者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与境外自然人或企业投资设立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但应取得外商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外商并购境内公司,原境内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可以不用退出,经审批机关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内资公司能否成立办事处?
答:内资公司可以自行开办办事处,无需办理工商登记。
 
外国公司可否直接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答:目前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另一种是以“承包经营”的经营方式。其他经营模式暂不可以设立。依据是《公司法》第193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国务院尚未出台。
 
外商投资公司增资时,股东是否要缴付新增部分的注册资本?
答:外商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在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什么是注册资本?
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对于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行业,在名称登记时是否需要审查其注册资金?
答:除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基金、基金管理)以及外资企业在华投资成立投资性公司外,其他企业一律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金)、出资数额,但注册资本不能为零元。
 
新政策能否用于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答:注册资本认缴制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按原来的实缴制,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多少人组成?
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由5至19人组成。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人数是多少?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需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刊登公告多久以后才可以办理减资手续?
答:需要。登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办理减资登记。
 
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时,需要注明哪些内容?
答:减资公告需要注明公司名称、原注册资本金额、拟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告之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前来办理债务清偿事宜或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等内容。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答:是指在深圳市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只要该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即可予以核准,不受具体行业限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国际”字样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核准哪些企业名称?
答: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核准以下企业名称:(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3)不含行政区划的。

企业名称前冠“广东省”字样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冠省名:(1)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2)被国家或省的商标管理部门评为驰(知)名商标的商标持有企业;(3)列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开发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的;(4)连续两年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5)开发的新产品经省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属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其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多少?
答: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申请,是否予以核准?
答:与同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予核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应如何处理?
答: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要经所有股东同意?
答: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内资公司自然人股东身份变更为境外人时,是否要变更企业类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不需要变更企业类型。提供该股东身份变更证明文件、章程修正案,按照章程备案的手续来办理。
 
香港、澳门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何办理核证?
答: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认证,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传递专用章。
 
公司陷入僵局难以继续存续时,股东应如何解散公司?
答: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这是新《公司法》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新的职权。在公司难以继续存续,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又形成不了解散决议的情况下,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起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黑名单,现已吊销满三年,其黑名单身份是否会自动解除?如不是自动解除,应向我局提交哪些申请?
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对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期届满的,通过设置自动解除程序,及时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有哪些?
答: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通过发证产品目录来明确。覆盖六类产品:(1)涉及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2)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3)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的产品;(4)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5)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产品。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于涉及保证质量安全需要的产品是变化的,因此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范围是变动的,目前公布的发证产品有78大类,目录详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网“发证产品实施细则”。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一公司在附近租用一个仓库,并会在仓库内进行货品的重新包装和分类,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答:该仓库不对外经营,无需办理登记。
 
生产型企业在设立时没有生产场地的,可否不要求提供环保、卫生等前置审批文件?或在经营范围加注:“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字样?
答:可以不要求提供前置审批文,直接在经营范围中加注:“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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