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有供货商、客户,开票时给你说:发票数量开一批!你一定要给这条税法给他看!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没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而开一批,税务人员可按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让你转出这份发票!
所以发票要开一批,必须附上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一般需要开具一批的情况,是货品非常多,超过8行,才会开一批详见清单!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没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而开一批,税务人员可按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让你转出这份发票!
所以发票要开一批,必须附上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一般需要开具一批的情况,是货品非常多,超过8行,才会开一批详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