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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服务业公司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和申报指引
深圳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指引
 
一、旅游服务
 
(一)注释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二)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填入 “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二、提供建筑服务
 
(一)注释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二)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三)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支付的分包款填入 “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三、劳务派遣服务
 
(一)注释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1.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5%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申报要求
1.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支付的分包款填入 “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10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4行“(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5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6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2.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合计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 “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深圳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指引
 
一、旅游服务
 
(一)注释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二)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1.选择差额征税
方式一: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全额征税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5行“6%税率”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填入第5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3行“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代支付的费用填入第3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
 
二、提供建筑服务
 
(一)注释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二)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包括: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三)发票开具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分包款填入第1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6行“3%征收率的项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分包款填入第6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
 
三、劳务派遣服务
 
(一)注释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1.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申报要求
1.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填入第9b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5行“5%征收率的项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填入第5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
2.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8行“6%征收率”第1和第2列、第3和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
 
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申报要求
1.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9b行“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1和第2列、第3和第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9b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5行“5%征收率的项目”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5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
2.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8行“6%征收率”第1和第2列、第3和4列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8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3行“6%税率的项目(不含金融商品转让)”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将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第3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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