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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差额征税具体项目及备案资料明细
 
                                                                  
行业 差额征税具体项目 备案资料
金融服务 1、金融商品转让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生活服务 2、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商务辅助服务
 
3、经纪代理服务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现代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5、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附件);
③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证明(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④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资质证明及注册资本金达到1.7亿元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6、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建筑服务 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合同项目备案)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④《差额征税备案清单(建筑企业适用)》(附件3)。
销售不动产
 
8、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注明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作价的凭证(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③不动产买卖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9、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按合同项目备案)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房地产买卖合同;
③《差额征税备案清单(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附件4)。
1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销售其购买的住房)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注明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不动产时作价的凭证(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③不动产买卖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劳务派遣服务 11、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劳务派遣服务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2、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转让土地使用权 13、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注明取得土地使用权购置原价的凭证;
③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其他 14、其他适用差额征税的项目 ①《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备案表》;
②差额征税事项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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