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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般纳税人注意,了解多一点抵扣项目及税率

深圳一般纳税人注意,了解 多一点抵扣项目及税率

(一)可抵扣项目: (以开票方为一般纳人)
17%:物料消耗 、修理费 、办公用品、低值耗品、电子耗材、有型动产租赁费、电费、汽车、汽油费
13%:水费、图书报刊费
11%:房屋租赁费、电话费、购置房产、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
6%:物业管理费、手续费、咨询鉴证费、广告费、会议费、培训费、住宿费、快递费
5%:过桥路费
3%:高速费
以上是抵扣税率,抵扣时必须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不可以抵扣项目:
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工资支出、用于免税项目支出、供应商无法提供可抵扣名称的支出。

其实在企业运营中,很多地方如果能拿取增值税发票,都是可合法抵扣的。
例如:办工用品、电话费、电费等,很多企业老板怕麻烦,觉得有些抵扣项目只是少钱,不想去搞,但小数怕长计啊!每月合法合理去抵扣,年底利润不是就出来了吗?比起进项少了走去购买虚假发票,不如好好利用政府政策,合法合理去避税。

财税〔2017〕37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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